典型案例

【浙丰实务】公安机关接报案工作流程图
发表于:2025-07-14 09:56:22 浏览:22次
为了方便当事人了解熟悉公安机关报接案工作的流程、时限、处理程序及救济途径等,特制作以下表格和说明供参考使用:
说 明:
1.接报审批原则上应当在接报案后的24小时内作出,疑难复杂案件至迟于接报案后的3日内作出。
2.刑事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;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,不超过7日;重大疑难复杂案件,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,可以延长至30日。法律、法规规章对立案审查期限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3.控告人对刑事案件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,可以在收到《不予立案通知书》后7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;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30日以内作出决定,并将决定书送达控告人。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,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7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: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30日以内作出决定。案情重大、复杂的,公安机关可以延长复议、复核时限,但是延长时限不得超过30日,并书面告知申请人。
4、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或者行政执法机关,认为公安机关对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,或者当事人认为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,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、申诉。
5.对于重复报案、案件正在办理或者已经办结的,不再进行网上接报案登记,但有新的事实或者证据的除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