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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浙丰刑辩】我所刑辩团队又一案件获检察院不起诉处理
发表于:2024-08-03 15:31:33 浏览:195次
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,我所刑辩律师多次不远千里前往丰宁县会见、沟通、取证、递交书面法律意见书等。经过细致调研,我所刑辩律师认为,虽然受害人客观上受到损失,但我们的委托人主观上没有犯罪故意和非法占有的目的,不构成刑事犯罪。检察机关经过审核本案相关材料和证据,决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,我所刑辩律师再次提出无罪的书面法律意见,检察机关予以采纳,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,最大限度维护了我们委托人的合法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