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典型案例

【浙丰刑辩】浙丰律所刑辩团队为嫌疑人成功取保候审


发表于:2024-07-18 13:34:22
  浏览:57次  TAG:  #浙丰

 

        2024年7月3日浙江浙丰律师事务所接受涉嫌诈骗罪犯罪嫌疑人家属委托,指派王旭山律师、金文婷(实习律师)、侯雷(实习律师)担任本案辩护人。委托手续办理后,团队成员立即投入工作,分别与看守所、公安分局等办案机关联系,第一时间提交书面委托辩护手续,归纳汇总本案辩护要点及会见题纲,同时根据浙江省高级法院的规定,整理出定罪量刑标准、裁判尺度等书面法律资料。嫌疑人及家属迫切要求律师尽快会见,而看守所会见预约排队至少三天以后,辩护团队决定不再先行预约,而是在看守所会见较为空闲时刻(下午16时)准时前往会见。因看守所规定下午16:30分停止接受会见,所以早于16时会见可能会排不上,晚于16时会见可能会停止,当天16时准时到达看守所,此时正好空挡,看守所安排了会见。

        根据会见了解到的详细案情,团队律师认为,嫌疑人并非主犯,且本人的涉案金额不大,仅仅因履行工作职务涉及到相关诈骗事项,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等判断标准,嫌疑人不应构成诈骗罪。团队成员讨论分析案情后,立即与公安分局办案人员联系,充分交换法律意见,并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。2024年7月12日,团队律师又再次到看守所会见,告知取保候审程序、进展情况、后续态势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等,并征求嫌疑人最后意见。

        2024年7月17日,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,本案是浙丰律所刑辩团队今年办理的第三件取保候审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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